在對企業(yè)進行股權激勵之前,我們要先明確幾個概念:期權、銀股和身股。
期權
期權是一種選擇權利。期權激勵的授予對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,他們掌握著公司的日常決策和經營,這些員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,因此是激勵的重點。而技術骨干也可以是激勵的主要對象。
擁有期權的“投資者”可以在規(guī)定時期內的任何時候,以事先確定好的價格(協(xié)定價格),向期權的發(fā)售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“股權商品”而變現(xiàn);在此期間,不論該“商品”的價格如何變化,期權合約則是對期限、協(xié)定價格、交易數量、種類等都做出了約定;在有效期內,買主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賣權利;如認為不利,則可以放棄這一權利;超過規(guī)定期限,合同失效,買主的期權也自動失效。
銀股
銀股是指出資者擁有的股權,它的概念源于幾個世紀前的晉商。銀股不僅擁有分紅權,還擁有相應的繼承、轉讓和表決權。銀股所有者是公司的掌控方,基本等同于現(xiàn)在工商注冊中的股份。目前,企業(yè)銀股通常是以低于實際價值的方式許可員工購買,所以一般都附加嚴格的獲得條件和退出機制,從某種意義上說,就是銀股期權。
身股
身股又稱為“頂身股”。在熱播的電視連續(xù)劇《喬家大院》中,就有“身股”這個提法。它是指出資人有條件贈與部分員工的股份。身股擁有一般股份的分紅權,但不具有繼承、轉讓和表決權,因此有時也被稱為“分紅股”。
在晉商時代,身股的操作,據記載:“一個小伙計入號,先得當三年學徒,做一些侍侯掌柜之類的粗活,閑暇學習打算盤、練毛筆字,而字號光管飯,不給工錢。滿徒后,按月發(fā)給薪資,但還頂不上身股。起碼等三個賬期以后(大約需要十年),工作勤勤懇懇,沒有出現(xiàn)重大過失,經掌柜向東家推薦,各股東認可,才可以頂身股。”“伙計的身股從一、二厘頂起,慢慢逐步增加。每次增加的身股,記入‘萬金賬’,予以確認。能頂到七、八厘,就可能被提拔為三掌柜、二掌柜,就有大出息了。”因此,當時那一帶有諺語流行說:“坐官的入了閣,不如在茶票莊當了客。”可見當時身股有多大的誘惑力!
身股分紅的發(fā)放也比較科學,每逢賬期(一般3到5年為一個賬期)結算,發(fā)放紅利。但是需要提取“花紅”,即損失賠償準備金。像山西票號,會依據純利潤的一定比例分給各分號經理一定數額的“花紅”,此項花紅要積存在號中,并支付一定的利息,等到分號經理出號時才付還。這就不僅可以增強分號經理們的風險意識,一旦出現(xiàn)事故,分號經理也有一定的資金基礎可用以填補損失賠償之需。
身股式的股權激勵并非“一勞永逸”,如果頂上身股后發(fā)生了重大過失,還可酌情扣除身股,直至開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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